土地招、拍、挂及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
    时间:2009-11-28  已读107次  信息来自:

1、承办部门:国土分局(规划分局、招商局协办)

2、办理流程:国土分局办理土地上市手续(区提出土地上市申请,出具地块项目条件、会办表—国土分局出具下达规划条件的函给规划分局—国土分局收到函后组织材料上报市政府批准)—市国土局发布建设用地使用权招商公告—办理竞买手续—报价或更新报价,竞得土地使用权—签订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》,缴纳出让金—签订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,取得土地使用权

3、申报资料:

(1)《竞买申请书》(国土分局提供空白本);

(2)营业执照(副本)及法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原件核对;

(3)能证明符合竞买条件的文件或资料;

(4)《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报价单》(国土分局提供空白本)。

4、承诺时间:视具体地块定

5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:

(1)履约保证金:市场挂牌起始价的10%(可抵成交后缴纳的部分出让金);

(2)土地出让金:拍卖/挂牌成交价;

(3)土地交易综合服务费:1.3元/平方米;

(4)土地契税:土地出让金的4%;

(5)权属调查费:800元/宗;

(6)宗地地价评估费:土地价格总额在100万元(含100万元)以下按4‰收取;在101-200万元部分,按3‰;在201-1000万元部分按2‰;在1001-2000万元部分,按1.5‰;在2001-5000万元部分,按0.8‰;在5001-10000万元部分,按0.4‰;在10000万元以上部分,按0.1‰收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