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陵产业园商会第一届理事会选举办法
    时间:2008-04-19  已读84次  信息来自:

广陵产业园商会第一届理事会选举办法
二○○七年十二月
一、根据《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》第三章第十五条和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,制定本选举办法。广陵区广陵产业园商会第一届理事会由第一届会员大会选举产生。
二、第一届理事会由15名成员组成。
三、理事会候选人由大会秘书处提出建议名单,提交大会进行选举。
四、大会采取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,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的半数方可进行。
五、大会采取等额选举,会员对候选人可以举手赞成,可以反对或弃权。
六、选举时,举手表决的人数应小于或等于实到会员数,否则,选举无效。
七、候选人得票应超过到会会员半数方可当选。
八、选举工作人员由大会筹备组提名经会员大会同意产生,设工作人员3名。
九、选举结束后,大会执行主席根据工作人员报告的表决情况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。
十、选举办法,经出席会议全体会员讨论通过后生效。